关于统计芬太尼类物质重点设备的通知
各相关学院及部门:
根据渝中区公安分局禁毒支队要求,需对学校芬太尼类物质重点设备进行统计,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统计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资产管理处设备与耗材管理科(电子版发送至4727727@qq.com)。
联系人:刘燕
联系电话:68485098
资产管理处
2019年9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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