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切实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作如下工作提示,请各单位遵守和落实。
一、做好师生工作正确对待疫情
各单位要自觉遵守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利用信息化等手段普及防控知识,及时释疑解惑,稳定情绪、坚定信心,不信谣、不传谣,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,发现情况及时上报。
二、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工作
1.危险化学品:严格按要求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、采购、储存和使用管理。
2.废弃物:严格按要求规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、包装和标识,加强危险废弃物的暂存管理工作。
3.特种设备:开展实验活动前应对实验室特种设备进行排查,特别是气瓶、高温、高压、高转速设备的巡查,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,禁止带故障运行。
4.基础设施:离开实验室前,确认水、电、气、门窗等的关闭情况。
5.加强安全巡查和危险源“重点盯防”,定期对隐患整改进行复查和跟踪。
三、减少实验室人员聚集和流动
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需要,错峰合理安排实验,开放的实验室严格控制室内人数,并做好实验室人员进出记录备查。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、穿着实验服,做好个人防护,保持一米以上距离。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,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,定期开展清洁、消毒工作。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必需工作任务的实验场所,应关闭电源、气源、水源、门窗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。
四、做好安全教育和严格准入
各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措施,对开展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。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危险性实验现场不得少于2人,实验期间不得离开实验室,做好个人防护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,严禁未获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,师生进出实验室要做好登记和个人防护,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。
如遇到突发事件,请及时拨打急救电话,并按照学校相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,并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,确保信息畅通。
资产管理处
2022年11月23日